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
1.招生对象:
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当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7.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
11.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五、学生学费标准及退费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々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电话:028—84811011、028—84811022、028—84811797
监督电话:028—84811003
电子邮件:zjc@schxmv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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