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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2年招ㄨ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
1.招生对象:
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当△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学院按规定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7.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
11.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々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14.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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