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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理工大学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429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ぷ学士学位。

                  1、四方校区: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3、费县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 邮编:273400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现辖四方、黄岛、费县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77.94万平方米。在校普通本专科生28631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100人。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7个本科专业,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16个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2009年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在科研工作中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整体科研水平和实力明显增强,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十五”以来共承担国家“973”“ 863”、“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及◥各类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300余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报考:考生填报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被指定为大类名称的专业及其代码,录取专业也按大类名称确定。按大类专业←录取的新生,首先统一学习所在大类的基础课程,一年半后学校根据〇学生学年考核成绩、个人志愿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其具体专业。

                  第十七条 专业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美术加试: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绘画基础。招生录取时统一录取为土木工程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根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建筑学专业新生名单,其余新生在★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将优先得到满足;相同分数学生,首先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如出现志愿计划数不对等㊣、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高低顺序进行专业投档。

                  4、如果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将按规定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都不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时,将予以退档,按规定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在投档考生中,艺术设计、绘画、音乐表演三个专业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山东省考生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余省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取文@ 化成绩较高者;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两个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奖贷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为欢迎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扶助优秀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立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当年具体报考情况评选,分两等:一、全额奖学金∏, 15000元/人;二、半额奖学金, 7000元/人。新生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由考生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具体事宜请查阅网页(http://xshch.qtech.edu.cn),咨询电话:0532-85071032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2、E-mail: zsb@qtech.edu.cn

                  4、学校校园网:http://www.qtech.edu.cn

                  6、邮编:266033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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