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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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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攀枝花学院

                  办学属性及层次: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条 攀枝花学院座落于我国西部重要的钢铁、钒钛、能源基地和新兴工业城市、国家首批命名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山水园林城市---攀枝花市。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的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12)3370623。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务会审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且合格,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学籍。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录取办法:

                  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

                  ④美术类专业录取:

                  在我校单独组织美术专业考试的省份,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所划定的美术类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即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投档;录取时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居生源所在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生中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⑥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一定的徒手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徒手画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转至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第十四条 我校收费标准按照∑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及攀枝花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六章 附 则

                  1、联系电话:(0812)3372188 3370868

                  3、学校网址:http://www.pzhu.cn

                  4、电子邮件:0812-3370868@163.com

                  攀枝花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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