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ζ程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Ψ 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ぷ方共建高校。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二)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六)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八)证书颁发:符合各项相应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①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六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地区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的咨询,并协助本科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规定。请考生依据相关指导意见选报自身健康状况适宜的专△业。
(三)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五)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七)当进档考生的投①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ㄨ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ぷ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九)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的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报考本科提前批(含农村地方专项、综合评价录取)、本科一批(招生代码1106)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1606)的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四)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第十三条 学校根ξ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 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办学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爱◣尔兰沃特福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就读于我校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48000元/生•年;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专业和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咨询电话:025-58731378,传真:025-58731333,招办邮箱:zsb@nui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招生咨询QQ群:583638217,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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