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5、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http://zs.nuist.edu.cn)查询。
7、证书颁发:符合相♂应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校际交流等合作培养项目同时颁发国外合作大学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专业分别对色盲、色弱∑提出限考:
限色盲专业(12):大气科学(大气探测)、大气科学(大气物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动画(动画艺术/数码动画/数字绘画)、数字媒体々艺术(网络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现代展示艺术)、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
3、男女比例不限。
5、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实行平□ 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7、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选测科目类型、等级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2)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普通类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要求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4)艺术类考生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6)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 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9、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
10、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及我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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