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8

  • <tr id='CILpNv'><strong id='CILpNv'></strong><small id='CILpNv'></small><button id='CILpNv'></button><li id='CILpNv'><noscript id='CILpNv'><big id='CILpNv'></big><dt id='CILpNv'></dt></noscript></li></tr><ol id='CILpNv'><option id='CILpNv'><table id='CILpNv'><blockquote id='CILpNv'><tbody id='CILpNv'></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CILpNv'></u><kbd id='CILpNv'><kbd id='CILpNv'></kbd></kbd>

    <code id='CILpNv'><strong id='CILpNv'></strong></code>

    <fieldset id='CILpNv'></fieldset>
          <span id='CILpNv'></span>

              <ins id='CILpNv'></ins>
              <acronym id='CILpNv'><em id='CILpNv'></em><td id='CILpNv'><div id='CILpNv'></div></td></acronym><address id='CILpNv'><big id='CILpNv'><big id='CILpNv'></big><legend id='CILpNv'></legend></big></address>

              <i id='CILpNv'><div id='CILpNv'><ins id='CILpNv'></ins></div></i>
              <i id='CILpNv'></i>
            1. <dl id='CILpNv'></dl>
              1. <blockquote id='CILpNv'><q id='CILpNv'><noscript id='CILpNv'></noscript><dt id='CILpNv'></dt></q></blockquote><noframes id='CILpNv'><i id='CILpNv'></i>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主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报考代码:江苏省为1803,其他省份报考代码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我「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原则上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校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追加计划,增大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健康要求: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ω 充要求: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科目、等级要求○及使用:

                  2.等级要求: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时,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须达到BC(两门选︾测科目中任一门达到B即可)、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4C。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相关说明: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4.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2016年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并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进行志愿ㄨ填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产品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5%、文化成绩占3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五章 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相关通讯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学院网址:http://jc.nuaa.edu.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400-828-8123 (025)87190011 传 真:(025)87190800

                  官方微信:南航金城招生

                  联系方式详见http://jc.nuaa.edu.cn/jczs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