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09)第A031号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1200
一、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学历层次:本科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学生在⌒ 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十、证书类别及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原始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学院对前三个专业志愿设专业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5.除交通运输(民航机电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各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艺术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河南八个省份『招生,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即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进行︼招生,江苏、安徽考生须在南京进行现场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和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GB/T1640.8-1996)进行体检,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河南考生参加河南省的空中乘务类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证者即可报考;山东省考生来我院进行校考合格或在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进行校考合格均可报考。
十三、学院会将录取结果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网站、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52112609 84896448 84891578
通讯地址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00#信箱
通讯地址二: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jc.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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