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ぷ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 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的加2分,有A的加1分,即组合为A+ A+的加4分,A+A的加3分,AA(A+B+ 、A+B或A+C)的加2分,AB+(AB或AC)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ω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ω 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八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ω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 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以上原则如与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不同,则以我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卐。
特别提示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11300000230号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6)第A051号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咨询电话:(025)85898048
官方微信:南师中北招生就业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类专业学生学费为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为165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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