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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内)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 保证2016年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2016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1就读

                  3、学制:四年、五年、八年和九年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四、录取原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一个A+加两分,出现两个A+则加五分。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如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如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比较考生的语数总分含附加分;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比较考生选测科目等级,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113本科专业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613本科专业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四门必测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2分,B等级赋1分,C等级不赋分);再相同,则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如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5、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具体有中药学类(含中药学专业、中药制药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药学类(含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两年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辅以学生成绩,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7、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9、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613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前三年学费18000元/年,第四年学费标准参照澳方大学收费标准。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113的本科专业住宿费1500元/年。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613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前三年住宿费1500元/年,第四年住宿费标准参照澳方大学收费标准。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对优秀本科新生予以奖励。学校还设有其他多项校级奖学金、院系级奖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25-85811025。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电话:025-85811852

                  邮箱:zsb@njutcm.edu.cn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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