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一、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隶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校区2: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 日制
4、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 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5、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2、住宿费: 1500元/年。
学校现设有多项々校、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邮编:210023
传真:025-858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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