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2年招生①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国标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是江西省与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含独♀立学院)的录取工作。
第八条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九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一条学校校本部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
本省艺术类的录取原则执行本省有关规定,但列入提前批次计划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统考成绩要求160分以上,列入提前批次计▽划的舞蹈学专业统考成绩要求135分以上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三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类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师方向)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要求良好以上。
第十七条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 )本科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8cm(抚州医学分院要求165cm)、女生156cm以上。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六章奖励、奖学、助学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47;咨询电话:0791-88305092;传真电话:0791-88304443;网址:http://zjc。ncu。edu。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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