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学校性质:
三、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
南昌理工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校园占地面积4600余亩,已建校舍11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65万册,各种教育资产总计达18亿,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6亿。现有在校生2万余人。
多年来,学校秉承“科学、务实、厚德、创新”的校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我校被评为全省民▅办高校党 建工作优秀高校,校党委被评为先进党组〖织;校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学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院、“全国教育教学管理示范高校”、“中国十佳诚信民办高 校”、“全国首批十所就业⌒ 型重点大学”、“十大最受企业欢迎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中国十大名牌民办大学”、“中国』百强高 等院校”、“江西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江西省教育系统‘提升质量年’活动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连续几年中国民▲办大学综合评比大学排行◣榜中,学校名列排行榜前四,同时被评为“五星级”院校(全国四所,江西 唯一一所)。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
五、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六、招生专业:
七、招生办法:
1、普通高等本、专科教育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考生不限定报考外语语种。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见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定南昌理工学院本科及专科、艺术类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5]557号),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
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Ψ 理退学退费手续。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经考试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南昌理工学院印章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 位。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中职 教育,纳入自学考试管理的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参加考试修满本专业学分,可获得由省自考委盖章签发加盖我院公章的高等教育自考本、专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 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三级贫困证明,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确定。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3、贫困生资助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000元/人,二档每学年3000元/人,三档每学年20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资助金。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每学年〓每人6000元。
十二、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www.jxedu.gov.cn。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监督电话:13870667688
学校邮箱:nclg@nclg.com.cn
投诉电话: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0791—862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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