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ξ 波大红鹰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宁波大红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红鹰学院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
第九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大红鹰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 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20%。在浙江省调档比例为100%,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学分互认班)、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中美学分互认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
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学生志愿+成卐绩分若干专业,详见2016年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卐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Ψ 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标准:
2、17000元∕学年:计算机类(含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日语;
4、19000元∕学年: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6、210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宗商〖品交易方向)、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创业管理ζ 方向);
8、“2+2”国际交流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学分互认班)21000元/学年、文化产业管理(中韩学分互认班)16000/学年、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中美学分互认班)21000元/学年;合作方费用另收。
代管费:800元∕学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官微: nbdhyzsb
传真:0574-88052238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红鹰学院授权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宁波大红鹰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宁波大红鹰学院2017年招⌒ 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