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邮政编码:730101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271634、5271600(兼传真)
第四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颁发: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院专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录取↘过程中,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将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对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 英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会计类专业、理工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七章 收费标准
1.学费:(1)甘肃省特色专业:金融学专业及其方向、会计学专业及其方向15000元/人·年;
(3)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和风景园林专业及其方向14000元/人·年;
(5)其他专业13000元/人·年。
4人间:1500元/学年·人
第八章 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精神,被我院录取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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