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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兰州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代码:11807

                六、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我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经甘肃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本、专科∑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我校实㊣ 行学分制收费,换算为学年制标准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七个专业47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6500元/学年;专科专业文史类专业3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经管类专业3900元/学年,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5200元/学年。以上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本科900元/学年(6人/间),专科700元/学年(8人/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依照进档考生分数高低的顺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C(含)以上,录取时优先考虑数学成绩,其次考ζ虑外语成绩,在同等条件下考〖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ζ 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第十七条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及普通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提出的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ω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所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资助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我校招生就业处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我校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卐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

                电话、传真:0931-2885585 2861414

                邮编:730050

                网址:http://www.lz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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