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3年招ぷ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七条 培养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常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 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学院具体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学生处、教务处和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招办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 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外语分数)、相关科目(如外语)成绩达到我院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个别专业录取时将对英语成绩▃有所要求;对生源相对集中的专业的录取,如英语、计算机等专业,在总分控制线上,将对单科专业▽课成绩有所要求。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第二十七♀条 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办公室公章,直接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学校或市(县、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其〓学费标准为: 8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不含卧具购置费),收费标准通过有关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〇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学院招生相关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十分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在管好用好国家学生资助拨款及学院自筹资金设立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ξ补助的同时,积极开拓帮困助」学途径,以“奖、助、补、减”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ξ ,奖金8000元。
(3)专业奖学金:凡是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生,均有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资格,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10%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其中一等2%,二等3%,其余为三等。
3、补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①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助学金。批准的学生都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生活费,比例为25%。
第六章 招生联系方式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31-2185520 5273444 5273555
3、学院网址:www.lzwyedu.com
4、E-mail :zsb@lzwyedu.cn
6、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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