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院不设预留计划。
4、男生比例々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名称 | 科类 | 030101K | 四年 | 法学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050201 | 四年 | 文学 |
日语 | 文史/理工 | 050301 | 四年 | 文学 |
广告学 | 文史 | 050306T | 四年 | 文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120203K | 四年 | 管理学 |
图书馆学 | 文史/理工 | 120901K | 四年 | 管理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艺理 | 130503 | 四年 | 艺术学 |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印︼章。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收费标准:
2、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实行优质优价,每人↑每年宿费1000-3500元不等,由学生自愿选择。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国家㊣ 助学金二等:25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助学贷款
六、录取规则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五)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普通类: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文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外语类理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七)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须90分以上。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日语专ζ 业学生入学后学院“零起点”教学。
联系电话:0411-6251106062511061
传真:0411-62511060
邮政编码:116400
学院网址:http://www.lshh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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