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 高考招生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办学地点及㊣ 校址:
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1号
办学层次:本科
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3—6年。
二、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国际贸易)、旅游管理、法学、新闻学、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图书馆学小语种考生慎报(报考英语(国际贸易)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日语(国际贸易)、会计学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日语或英语。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金额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
六、录取规则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办法:
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24-82353100 024-82354100
邮政编码:110167
沈阳校区网址:http://zsb.lnnu.edu.cn或www.lnnu.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6年分专业及分省计划 08-04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8年分专业及分省计划 08-04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4年分专业及分省计划 08-04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3年分专业及分省计划 08-04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