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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校址:学校有@ 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沈■阳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阳武圣校区(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5.办学形式:全日制

                  1.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5.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费情况说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按每学年1000—1200元收取。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500元/学期、三等260元/学期、单项100元/学期;企业奖学金。

                  (4)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求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6)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2.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七、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Ψ 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3)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

                  (5)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9)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政策执行。

                  (1)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②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2)关于录取原则中专业成绩的说明:

                  ②在未组织专业校考的①省份,专业成绩使用其相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有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辽宁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辽宁大学201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简章》执行。2018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编:110036 电话:024-62202299

                  辽宁大学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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