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沈阳崇山校区就读(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省二批次录取的√本科外语类各专业学生在辽阳武圣校区就读(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1、以下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2)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表演(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1)国防生专业: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亚澳商学院的专业:国际商务、国际会计、金融学。
(三)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五)化学类为大门类招生⌒,所招学生在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为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其中材料化学为材料类专业。
首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辽宁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卐
- 上一篇:辽宁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辽宁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辽宁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不含辽宁) 08-05
- 辽宁大学2016年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