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农学、工学各专业及高职(专科)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五段48号。
4.办学层次:本科 、高职(专科)
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七年;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学☉制为二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7.主要办学条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招生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三、专业设①置说明
专业代码 | 学 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
100201K | 5年 | 医学 | |||
100203TK | 5年 | 医学 | |||
101003 | 4年 | 理学 | |||
101002 | 4年 | 理学 | |||
100202TK | 5年 | 医学 | |||
101001 | 4年 | 理学 | |||
101005 | 4年 | 理学 | |||
100301K | 5年 | 医学 | |||
020303 | 4年 | 经济学 | |||
120401 | 4年 | 管理学 | |||
120403 | 4年 | 管理学 | |||
100401K | 5年 | 医学 | |||
100701 | 4年 | 理学 | |||
101101 | 4年 | 理学 | |||
101101 | 3年 | 理学 | |||
090301 | 4年 | 农学 | |||
090403T | 4年 | 农学 | |||
090401 | 4年 | 农学 | |||
090301 | 2年 | 农学 | |||
090401 | 2年 | 农学 | |||
082702 | 4年 | 工学 | |||
082701 | 4年 | 工学 | |||
082707T | 4年 | 工学 | |||
082701 | 2年 | 工学 | |||
040206T | 4年 | 理学 | |||
101101 | 4年 | 升本 | 27 | 动物科学 | 中职 农学 |
510301 | 3年 | ||||
510302 | 3年 | ||||
510304 | 3年 | ||||
510308 | 3年 | ||||
510401 | 3年 | ||||
620201 | 3年 | ||||
620405 | 3年 | ||||
620407 | 3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ζ术、医学影像技术、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均为4800元/年;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含所有专业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学ζ 均为4500元/年;食品科学々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均为4200元/年;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均为3100元/年。
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技术、眼视光技术均为4800元/年;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均为5000元/年。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规定,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每年800元/生,6人间每年1000元/生,4人间每年1200元/生。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2)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①用凡未发生的项目予以退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设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级特等奖学金每年2000元/生,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校级二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生,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年400元/生。
学校同时设有“一帮一育人” 助困基金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调档比例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运动康复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有严重先天性循环系统疾病者不宜报考;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相关专业和护理学专业。
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对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 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按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其他说明问题: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传 真:0416-4580464
网 址:www.j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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