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2018年招生章ぷ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陇东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陇东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陇东学院,英文校名“Longdong University”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第九条 以本科教学为主的教学应用型大学
第十一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陇东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陇东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文史类按语文、文综、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同意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录取按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组织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并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采矿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ξ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它
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ζ 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 (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科:文科类3800元/学年,工科类4400元/学年,理科类4000元/学年, 【其中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阿里云大数据分析与开发方向)为学校与达内科技集团联办专业,学费标准为8500元/学年,(文件编号为甘发改收费[2017]406号)】,外语类4300元/学年,艺术类6500元/学年,医学类4600元/学年。专科: 医学类4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900元/学年。以上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1、国家奖助学金
2、学校专业奖学金
3、学校学生生活补助
4、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或学校新的规章制度不一致,则按国家或上级政策执行。
主管单位:陇东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745000
传真:(0934) 8658679,8652820
网址:http://www.ld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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