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2014年ξ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陇东学院普通本科、专科、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738
第七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陇东学院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第十二条 陇东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陇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陇东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 定。
1、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ξ 业课成绩均承认全省专业联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在各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Ψ 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权力。
学费:1、文科专业3800元/生·年,理科专业4000元/生·年,工科专业4400元/生·年,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65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生·年,护理学、护理(专科)、助产(专科)专业4500元/生·年;2、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年。以上标准若有变化,以省发改委文件通知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或学校新的规章制度〗不一致,则按国家或上级政策执行。
主管单位:陇东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745000
传真:(0934) 8658679,8652820
网址:http://www.ld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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