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性质:湖南省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师范院校
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衡花路16号(邮政编码:421000)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五、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统一组织下卐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招生工作体制。
划120%以内。体育特长生投档名单由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并达到规定的文化分数线,向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提供,在其监督下进行录取。
4、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卐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其他专业志愿视同平行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专业成绩;外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40%+专业成绩×60%)。
6、属于单招类的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按国家有关单招规定,由学校根据考试情况,按照要求划定分数线,录取名单向生源省招办提供,并在其监督下录取。
8、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后,将在3个月内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须向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七、学院采取以下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争取国家奖助学金;
4、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6、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
2011年面向湖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9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3100元/学年学费:生物科学、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应用心理学。
与应用数◤学、化学、教育技术学、物理学、学前教育、物流管理。
4、4030元/学年学费:英语、商务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
6、4550元/学年学费:体育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6000元/学年学费:编辑出版学、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学。
10、11200元/学年学费:运动训练。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120.cn 电子邮箱: zsjy@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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