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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文理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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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文□理学院2011年招生章ㄨ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法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市规划、教育技术学、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4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省招生代码ξ431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4、组织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6、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8、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ξ 做退档处理。

                  凡获得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卐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由Ψ 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和党政办、组织部、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ζ 以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三十条 学校网址:http://www.huas.cn;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huaszj.cn;招生办公室信¤箱:huaszsjyc@126.com;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0736-718605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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