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本科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目前,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〇、单项奖学金、双学位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制度,形成了以国家ㄨ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体,校内奖励制度为保障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方面健康成长,学校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4.双学位奖学金。为加快学校应用々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跨学科门类申请学习另一个双学位专业学习,对学习成绩〓优异者,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以学年为单位,对于参加双学位学◥生符合奖励条件的进行◢奖励,奖学金金额和比例以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6.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学校配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提供办理校园地贷款业务,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8.勤工助学。学校建立勤工助学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鼓励学有余力的困难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学校各有关部门及学生所在学院积极筹建勤◆工助学基地,努力开辟新的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创造有利条件。原则上困难生均应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10.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方面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做出突㊣ 出贡献者视情况可实行减、免、缓交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有确实困难者,可↓暂时缓交学费或减免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详见《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々费减免实施办法》)。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第八条 其他
第四章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
会计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俄语、日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其他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2.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相关规定。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ζ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高考总分相同㊣ 的情况下,专业优先,如专业也一致,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ζ 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7.中外Ψ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联 系 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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