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涵盖理、工、文、史、哲、教、法、经、管、农、艺术等11大学科门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88个本科专业,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思考研究有关招生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邮编:411201 日常工☆作电话:0731-58273804,录取期间电话:0731-58273805,58273808,58273839。传真:0731-58290147,学校网址:www.hn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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