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工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河南工学院,部标代码:113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214。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699号,邮编453003。
第三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专科。符合《河南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工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河南工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刘云兵 李贵敏(常务) 贾积身 张国臣
姚永刚
第六条纪律监察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全员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招生对象:
(2)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资格筛选审核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
第九条 填报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2.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加分项的总和,按照“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若生源充足,经省教育厅批准,可追加招生计划。
第十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一、文化课考核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二、职业潜质综合素质↑面试
2.分值:200分。
时 间
2018年
08:30-11:30
14:00-18:00
四、职业技能加分
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20分;
3.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60分;
第十一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1.获得Ψ 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第十二条 凡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五章培养费用
(一)学费:
(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除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外,还有联合办学董事单位提供的企业奖学金和〖其他企业专项奖学金 。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 、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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