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 电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宏力大道东11号,邮编453002。
第四条我校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我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我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1、根据国家★年度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 3、实事求是的开展学校的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复查;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学ξ 校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国卐家体检标准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五章奖学金
第十七条 除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外,还有联合办学Ψ 董事单位提供的企业奖学金、远东电缆公司、卫华集团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
第十八条 我校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56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400——8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73—3770839、3392734、3392200;传真:0373—3392505;电子邮件:zsb@hneeu.edu.cn;网址:http://www.hne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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