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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现代公共关系职业学院2012年招ζ生章程ζ
一、学院性质
二、招生对象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四、语种要求:
五、录取规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6、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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