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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现代公共关系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
二、招生对象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四、语种要求:
五、录取规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六、办学层次: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八、证书种类:
九、收费标准:
十、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校址、传真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招生办:0451-867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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