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ξ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2.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4.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三章 招 生
第七条 部分专业按学科类别招№生,基础课学习结束后,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省定控制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满足或超过招生计划时不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设计学类专业采用河北省美术联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河北大学相关专业校考成绩。设计学类专业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①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执行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联系电话:(0312)5073111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hicc.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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