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2.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4.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 生
第四条 除外ㄨ语科目外,考生其他高考科目以汉语文答卷成绩为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来安排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ㄨ业志愿,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的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规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志愿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英语口试,录取时参考口试成绩。
第十五条 艺术设⊙计专业采用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河北大学校考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规定的合格线,文化课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四章 收 费
第十八条 根据住宿条件,住宿标准分为600元/人?年、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三种。具体视公寓安排而定。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生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评定办法进行评选。
第二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加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除日语、朝鲜语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71002
学校网址:http://www.hicc.cn
电子信箱:hicczs@hb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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