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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页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  结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 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  日语专业:要求考生为日语或英语语种。  其它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四、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1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六、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教育部ζ、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规则:  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  第三@ 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不  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安排排序靠前  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不设志愿、专业级差,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  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承ξ认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高考成绩总分相♀当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八、奖励政策  1、入学新生中,高考总成绩在本二批控制线以上的河北省『考生,按成绩排名,文、理科第1至第10名  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2、凡符合∮上条的新生,若对录取︽专业不满足,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申请调整专业,并〓优先考虑。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各专业均为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学历、学位证书: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年本科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符合毕业条件颁发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河  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办学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邮编:050091;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91.cn   招生办电子信箱:jgzs@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65556,87665127,87665285,8766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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