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2、学院代码:12784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6、学院简介:
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2011年,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2012年开始招收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下设有电视编导与制作、移动媒体视频节∞目创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动漫创作、编剧、传媒音乐应用、电视广告等研究方向。2015年开始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和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下设媒介融合与媒体转型研究方向;翻译硕士Ψ下设英语笔译研究方向。
1、河北传媒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三、招生计划
2、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1、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3、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五、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2、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类专业(视∑ 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①愿顺序,择优录取。
5、河北省内相关艺术专业录取方法:
⑵、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
⑷、取得表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⑹、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6、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
2、学院学费、住宿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4、招生办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50071
学院网址:www.hebic.cn
5、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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