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1年招ㄨ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教育部备案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784。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五、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八、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原则
2、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学院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十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网址:www.hebic.cn
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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