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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河池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05。学校地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邮政编码:546300。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池学院普通本科及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为主要依据,以及考生的填报志愿、身体健康状况、思想品德◣考核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 学院原则上按照调档范围内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体育类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上本省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参加本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卐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其中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艺术设计、美术学、化学、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々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体育学类、旅游管理类;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制药⌒ 工程等专业;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新闻学、学前教育、音乐学等专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及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该条内未表述其他内容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第五章 收费

                  第六章 奖学助学

                  第十八条 学院承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传 真: 0778-31443270(招生办公⌒室)

                  河池学院网址:http://www.hcnu.edu.cn/

                  招办邮箱:E-mail:hc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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