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2016年招∑ 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创←建于1952年,原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2000年4月划转河↘北省人民政府,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建。学校占地1323亩,坐落于〇古城保定。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硕士研究生(2年制)、本科(4年制)、专科(3年制);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ξ责
第九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开展招生ξ 宣传、咨询、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至120%。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第十八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新生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统一为英语,请广大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卐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收取执行河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800元/年·生或12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www.hbcf.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2—3338135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①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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