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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大学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65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三条 贵州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

                  第四条 贵州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贵州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2008年贵州大学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7400人。其中本科7000人,专科400人。另招少数民族预科60人。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省区间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最终公布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比例投档范围内,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加分与∮降分:学校严格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我校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数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土建类等专业继续按照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经过二╳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结合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相关专业进行分流。

                  第十五条 我校与成都军区联合招收国防生。国防生进入提前批次录取,招生的相关体检、面试、录取等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国防生招生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定向专业除资源勘查工程(矿产普查与地质勘察方向)可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外,其余均招收无残疾的男性考生;国防生专↘业(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招收男性考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关科类的学士学位证。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 、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贵州大学网址:www.gzu.edu.cn 贵州大学招生网址: rso.g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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