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6

  • <tr id='zZQl3b'><strong id='zZQl3b'></strong><small id='zZQl3b'></small><button id='zZQl3b'></button><li id='zZQl3b'><noscript id='zZQl3b'><big id='zZQl3b'></big><dt id='zZQl3b'></dt></noscript></li></tr><ol id='zZQl3b'><option id='zZQl3b'><table id='zZQl3b'><blockquote id='zZQl3b'><tbody id='zZQl3b'></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zZQl3b'></u><kbd id='zZQl3b'><kbd id='zZQl3b'></kbd></kbd>

    <code id='zZQl3b'><strong id='zZQl3b'></strong></code>

    <fieldset id='zZQl3b'></fieldset>
          <span id='zZQl3b'></span>

              <ins id='zZQl3b'></ins>
              <acronym id='zZQl3b'><em id='zZQl3b'></em><td id='zZQl3b'><div id='zZQl3b'></div></td></acronym><address id='zZQl3b'><big id='zZQl3b'><big id='zZQl3b'></big><legend id='zZQl3b'></legend></big></address>

              <i id='zZQl3b'><div id='zZQl3b'><ins id='zZQl3b'></ins></div></i>
              <i id='zZQl3b'></i>
            1. <dl id='zZQl3b'></dl>
              1. <blockquote id='zZQl3b'><q id='zZQl3b'><noscript id='zZQl3b'></noscript><dt id='zZQl3b'></dt></q></blockquote><noframes id='zZQl3b'><i id='zZQl3b'></i>

                广州医科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广州医科大学 > 高考招生 >

                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医科大学。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录取。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Ψ 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港澳地区、台湾学生、新疆高中班以及农村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按照国家、省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六条 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广州市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

                (二)优秀广东省新生奖学金。在我校录取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中,理科生投档分排名前20名和文科生投档分排名前10名的考生,报到注册后奖励@ 10000元。

                第三十二条 在校本科生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各学期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分学年发放,受奖面达40%。每年特等奖25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单项奖500元、优秀实习生500元。

                第三十四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可根据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报政府奖助学金和争取社会的奖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临时困难补助,或申请减、免学费。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20—37103023

                电子邮箱:gyjj@gzhmu.edu.cn

                咨询电话: 020-37103483,020—81340278

                学校网址:http://210.38.57.13/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大学授权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