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院代码〒为13643,办学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2018年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本院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照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对同科◣类各专业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卐理。
第十五条 对已进档考生,在阅档期间,如考生自愿放弃,可按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程序作退档处理。
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 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ζ请调整招生计划。
(一)护理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院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区、市)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专题网公布。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将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评定标准的,由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地址、联系和咨询方式
邮编:530222;
学院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245.com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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