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的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ξ业区明阳大道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按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九条 区内普通批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和口语成绩较优的考〓生;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优的考生;理科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优的考生。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生源省外语∏口试。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者,学院核准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文件《独Ψ 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考核ζ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如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颁发国家统一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招生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邮编:530226,咨询电话:0771-3191599; 传真:0771-3191252;学院网址:http://www.gxsy.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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