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379”,英文⌒ 名称为“GuangXi International Business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院成立院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参与、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阳光招生,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名的基准成绩。
如录取末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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