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379”,英文名称为“GuangXi International Business Vocational College”。学院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邮编:530007,联系电话:0771-3241618,传真:0771-3244696。电子邮箱: zsb@gxibvc.net,学院网址:www.gxibvc.net。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①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ㄨ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纪检书记参与、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ξ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々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ㄨ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阳光招生,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2013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院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院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档考生专业采用投档成绩优先的方法确定,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设分数级差为1分。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退档。
1. 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身体分健康,女生身高◣在1.63米至1.72米,矫正视力0.5以上;男生身高在1.74米至1.85米,裸眼视力0.7以上;入学后由航空企业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可转入其它专业就读。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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