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概况
2.院校代码:13831
4.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办学理念,深入推进“引企入校,厂中建校”等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构建了完@ 善的就业网络,与区内外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优,连续九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第三条 2018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高考统考招生等形式,计划面向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4470 人。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执行高分优先、平行志愿的办法。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没有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排序规则,优先安排高位次考生专业。
第八条 空中乘务、民航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特殊报考有身高、视力要求,详见2018年招生计划♂备注栏。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具体招生录取工作及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五章 学生待遇
1.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24000元(8000元/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设立校内各类勤工助学岗位600多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学院勤工助学。
第十三条 具有学院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习最长』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鉴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附则
1.学院官网:http://www.gxdlxy.com/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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