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概况:
2.院校代码:13831
4.办学性质: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严格执行广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6500—7500元/学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照广西物价局审批的标准实施。
第五条 根据各省的专科(高职)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院发电厂及电力系ξ统、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生物质能应用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①过程,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771-3210709),接受←社会公众全面监督。学院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就业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
第十一条 学院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学生资助机制:
2.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助项目,每年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生比例超过35%,获奖助学金的学生一年最高可达1万元以上。
第六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2.招生办电话:0771-3217882、3217717、3211739
新生咨询QQ:373357017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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