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 高考招生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良田ぷ中路181号,邮政编码:510545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ζ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Ψ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线,其他省份参照该省份录取∞批次的要求设置。
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