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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ζ 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主页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62

                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邮政编码:5106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 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 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卐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卐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Ψ 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应用英语(国际客户管理)、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翻译)、旅游英语○和学前教育(英语)专业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ㄨ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省术科统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ζ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者,请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旅游英语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65米以下、女身高1.5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普通类中的文史、财经、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理工、外语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音乐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学年。美术类除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8800元/学年外,其它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学年。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50元/学年至1000元/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张小红

                传真号码:020-38458854

                咨询电话:020-38458158

                电子邮箱: zsb@gtcfla.net

                招生网址:http://www.gtcfla.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托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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