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甘肃⌒ 中医学院;部标代码: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藏医学院: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特点:学校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培养留学生资格。
第八条 录取规则:
(二)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Ψ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高↘考综合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考生高考综合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但在预科生←、定向生、三校生录取不享受照顾性加分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按科目顺序按单科统↑考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科目顺序为文史类: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七)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照“同一投档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九)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
(十一)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藏汉双语考生。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学生在甘肃中ㄨ医学院╳藏医学院就读。
(十三)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如不符合专业要求,学校将调整其录取㊣ 专业;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七)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的招生随同录取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预科〓学习一年,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
1、对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除历史、地ζ 理以外另一门选测科目无特定要求。
3、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进【档后排序规则。录取时主要考虑统考科目成绩,成绩相同时考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第九条 学费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收费方式采※取预收结算制,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标准收取。各专业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标准:中医学、中医学(骨伤科学方向▅)、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①、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藏医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16个专业○学费4600元/学年;医学信息工程1个专ξ业学费4500元/学年;应用心理学1个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医药︾卫生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医药方向)2个专业学费4200元/学年。
700元/人·学年。
第十条 奖(助)学金情况:
第十一条 勤工助学、贷款助学:
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生源地所在县¤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电话:0931-8765321,0931- 8765328
E-mail: zsb@gszy.edu.cn
第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甘肃中医学ぷ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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